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18-08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宇软件”)2018年 5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6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6年12月16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
案。
2017年1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向88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58.69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2017年1月24日。
2017年5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的议案》,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03元调整为9.98元。
2018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马平等124名激励对象因
因辞职、被辞退或个人考核成绩不达标的等原因,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员工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074,9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强等 17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
对上述员工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84,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 回购原因
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强等 1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84,8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 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强等 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依据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84,800 股,回购价格为
9.98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844,304.0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018年5月7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0,681,1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截至目
前,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若上述股份注销前,公司已实施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
司发生派息时,回购价格调整公示为P=P0-V=9.98-0.05=9.93元,回购价格应
调整为9.93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 253,214,104 33.28 184,800 253,029,304 33.26
通股)
1、高管锁定股 129,381,660 17.00 129,381,660 17.01
2、首发后限售股 101,896,142 13.39 101,896,142 13.40
3、股权激励限售股 21,936,302 2.88 184,800 21,751,502 2.86
二、无限售流通股 507,662,401 66.72 507,662,401 66.74
三、总股本 760,876,505 100.00 184,800 760,691,705 100.00
注:1、实际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数为准。
2、表中数据尾差系因四舍五入产生。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184,8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842人减少至825人。公司的股本总 额将减少184,8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按新股本760,691,705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
股收益为0.5011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规范性文件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强等 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不再符合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上述员工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84,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涉激励对象、回购原因及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回购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和股份注销等有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