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2023)浙0108民诉前调6422号和(2023)浙0108民诉前调6109号,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科技”)因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6,221,624.9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金额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情况
大华科技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已于2023年11月9日向滨江区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开庭审理了上述事项的相关案件,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事项所涉《民事判决书》(2023)浙0108民初4958号和(2023)浙0108民初5045号,两份判决均为一审判决,目前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银行账户部分金额仍处于冻结状态。《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一)《民事判决书》(2023)浙0108民初4958号
被告中威电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大华科技2,766,468.00元及违约金653,293.60元,共计3,419,761.60元;驳回原告大华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民事判决书》(2023)浙0108民初5045号
被告中威电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大华科技货款7,749,532.00元及违约金387,476.60元,共计8,137,008.60元;被告中威电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大华科技律师费300,000.00元;驳回原告大华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反诉原告中威电子的诉讼请求。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两份判决均为一审判决,目前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争取尽快解除个别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额度,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次诉讼预计可能会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3)浙 0108 民初 4958 号;
2、《民事判决书》(2023)浙 0108 民初 5045 号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