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2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 月 14 日、1 月 1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470.51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23%。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余额总计为 48,862.37 万元,占报告期期末流动资产的 53.89%,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3.77%。公司特
别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亏损 3176 万元,2019 年度公司存在业绩
进一步下滑,企业 资金回笼周期较长,客户支付延期等 风险。
3、截止 2020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市盈率(动)为 585.23(数据来自同花顺 IfinD),根据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滚动市盈率为 51.07,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一、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4 日、1 月 1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 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近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发布如下公告:
(1)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1),截
至 2019 年 12 月 18 日,石旭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 139,250,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99%,
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04,757,2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23%,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0%;
(2)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2),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39 号);
(3)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3),截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石旭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 138,370,11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5.70%,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08,172,2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8.18%,占公司总股本的35.72%;
(4)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 2019-10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珊珊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44,425 股;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琳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00 股;
(5)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6);
(6)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7),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281,04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75%;
(7)2020 年 1 月 14 日公 司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部 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1),截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石旭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 136,729,46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5.15%,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09,172,2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9.85%,占公司总股本的36.05%;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 近期公共媒体报 道了可能或已 经对本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 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1 月 15 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 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 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 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 w w.c 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