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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电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1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9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6月15日、6月19日、6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通过电话或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近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如下公告:
  (1)2018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向4名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03,02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69.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0,264,150.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735,818.95元;

  (2)2018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