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2-032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7日与四川
勇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名称为“VAR3智能化光平台”的《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350万元,其中前端信号采集设备约占95%。
一、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中已就违约、赔偿和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
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2、本合同存在因公司违反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3、本合同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4、本合同存在因其他外部因素而导致延误供货的风险;
5、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该合同对公司 2012 年度
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四川勇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勇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交通安全道路交通设施的研发、
生产、销售、系统集成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其主要产品有城市用交通信号灯、
城市路灯、城市电子监控系统、公路收费系统、信号控制器、停车场管理系统、
高速公路通讯系统、公路电子监控系统、车辆违规抓拍系统、各型路锥路拱、反
光标志标线、电动拦杆系列。公司在四川省先后承接了众多交通安全工程项目的
设计和施工,公司重质量、守信誉,各项目均获得业主和监理单位的一致好评。
本公司与四川勇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不构成关
联交易。
2、项目介绍
本合同销售的具体设备包括前端信号采集设备和中间光纤传输设备等,主要
用于四川勇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的成都地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四川勇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公司与四川勇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09 年-2011 年度没有发生类似的业务
交易,公司 2012 年半年报中曾披露四川勇安科技为公司前五大客户,业务收入
为 1,138.85 万元,占公司全部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5.8%。
4、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四川勇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
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生效时间:2012 年 11 月 27 日
2、合同标的:VAR3 智能化光平台,包括前端信号采集设备和中间光纤传
输设备等,其中前端设备约占合同额的 95%。
3、合同金额:人民币 4,350 万元。
4、法律文件优先顺序:公司与四川勇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本合同及
其他文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各文件之间存在互相冲突或含糊不
清之处,按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合同通用条款、合同范围的优先顺序进行解
释。
四、本次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 4,350 万元,合同额扣除增值税后约占 2011 年
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31.85%。
2、根据项目的供货进度,本次合同将对公司 2013 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合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依法及时公告合同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