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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联建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 5 名,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谭炜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3年度有效的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在经董事会审核之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对经营风险的控制,及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制度和流程进行更新和优化,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

    本议案在经董事会审核之前已经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夏明会先生、谭骅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执行,且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确认,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66,180,209.12 元,
公司实收股本 549,113,825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同意将《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后提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采用固定津贴形式,拟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为12万元,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为18万元,监事2024年度津贴为12万元。

    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情况和发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工资和年终奖两部分构成,其中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为各自工作岗位的基础薪酬,分12个月发放;绩效工资为各自工作岗位的绩效考核薪酬,根据制度要求确定绩效工资比例,以最终考核结果确定。年终奖根据各自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和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发放。兼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领取董事固定津贴。

    本议案在经董事会审核之前已经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乔建荣、何浩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十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相关决议生效之日止,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不超过 2 亿元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关于 2024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4-030)。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给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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