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6日以微信或书面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谭炜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谭炜樑先生、乔建荣女士、何浩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夏明会先生、谭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在提名前已经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其候选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各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求。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经营实际需求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