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750 万元-1,125 万元 亏损:5,795.0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650 万元-2,475 万元 亏损:8,418.8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就截至目前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能力”的战略布局,完成对数字营销业务的剥离,使得经营指标逐渐改善,集中精力发展公司 LED显示核心业务。此外公司通过架构调整、流程优化、产品升级、成本管控等管理措施促使公司逐步突显降本增效的成效,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预计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和经营质量,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各项措施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促使本期相关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处置了数字营销板块子公司与部分经营亏损的子公司,并回购注销了部分业绩承诺所对应的应补偿股份,上述事项导致本期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900 万元,主要内容为公司本期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本期收取的股票业绩补偿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因补缴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以本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