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亨安事务所”)已连续两年为公司年审机构,公司聘请亨安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拟续聘亨安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亨安事务所成立于 2021 年 3 月 3 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5LMK0P,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599 号第十一层 1116 单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朝辉。
亨安事务所于 2021 年 4 月 7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1】12 号文
批准,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1 年 11 月 30 日亨安事务所完成财
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亨安事务所尚未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朝辉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亨安事务所从业
人员总数 38 人,其中合伙人 3 人,注册会计师 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 人。
3、业务信息
亨安事务所 2022 年度收入总额 403.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9.58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165.38 万元,出具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2 家。
亨安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拥有一批在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他们曾经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亨安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0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亨安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亨安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朝辉,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后连续执业 12 年,从事证券业务 10 年。2021 年 9 月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
现任亨安事务所合伙人。2020 年 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联建光电、国美通讯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业务审计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注册会计师,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 10 年。2021 年 11 月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现任亨安事务所项目
经理。2022 年 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联建光电
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业务审计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后连续执业 18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 年。2021 年 5 月开始在亨安事务所从
事质量复核工作,现任亨安事务所质量控制合伙人。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 2 家和股转系统挂牌公司 5 家,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业务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朝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亨安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朝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本次审计收费定价系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与对方友好协商确定。
三、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亨安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亨安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亨安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亨安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客观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亨安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亨安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服务优质,能够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亨安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亨安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续聘亨安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