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同时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0年度有效的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公司“适当战略收缩、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能力”的战略布局,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投后管理方面的事前谨慎评估,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制度和流程进行了更新和优化,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审核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同意将《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后提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采用固定津贴形式,拟定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为12万元,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为18万元,监事2021年度津贴为12万元。
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
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为各自工作岗位的基础薪酬,分12个月发放,年终奖为各自工作岗位的绩效目标考核薪酬,年终将依据各自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和综合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并发放。兼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领取董事固定津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刚、凌君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同时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77,681,743.43元,未
弥补亏损金额为-4,177,681,743.43元,公司实收股本557,692,57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4.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体现公平原则,进一步明确融资担保的责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提供贷款担保的金额和期限向其支付融资担保费,收费标准为年费率 0.5%,不足一年按实际时间折算支付。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关联董事刘逸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6月1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