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4月9月24日和2014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延长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情况
1、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公司召开第五届第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将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原有存续期届满之日进行延期。
2、本次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情况
鉴于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已到期,截至目前仍有少数份额未卖出。根据《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为维护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对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进行延期(即延续至2021年9月30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进行延期。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