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8-07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
28日发出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28日14:00在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1座19楼公司会议室4召开,同时使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2018年5月28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18年5月27日15:00至2018年5月28日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详情
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18-064)和《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076)。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183,209,95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871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9,009,1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1.4689%。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4,202,25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40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007,7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1.468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007,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68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虎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
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的补偿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及
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的补偿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上海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的补偿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北京远洋林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83,202,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58%,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