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8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金额包括投资本金损失人民币18,566,666.66元;以18,566,666.66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0日履行期满之日开始计算,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至被执行人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18,700元。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金额为22,398,7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由强制执行结果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鉴于桃源县湘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湘晖”、“被执行人”)未按照承诺补偿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执行人”)损失的投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向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11月12日获得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湘0105民初5472号《民事判决书》,桃源湘晖应支付公司损失的投资本金18,566,666.66元、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前述金额对应的债务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118,7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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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被执行人未能履行上述生效民事判决,公司已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并下达了(2023)湘0105执435号《执行裁定书》。
二、强制执行申请及裁定情况
(一)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内容如下: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21)湘0105民初5472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被执行人尚未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的投资本金损失人民币18,566,666.66元;
2.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生效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以18,566,666.66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0日履行期满之日开始计算,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至被执行人实际支付之日);
3.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承担的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18,700元。
(二)执行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桃源县湘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币22,398,700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桃源县湘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入人民币22,398,7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由强制执行结果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