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食品 公告编号:2022-051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通过内部公开方式公布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至 2022 年 7 月 1 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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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