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及 2021 年 5 月 31 日两次在巨潮资讯网公
告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短期内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较大。公司股票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盘价较 2021 年 5 月 21 日收盘价上涨 114.67%,同期创业板指数
上涨 5.92%,公司股价与同期创业板指数偏离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根据《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和 2021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13 亿元和-1.56 亿元,公司经营业绩处于亏损状态。近期全球三文鱼市场价格大幅上升主要受短期内市场供需失衡影响,未来随着市场供给的增加三文鱼价格将恢复到正常水平,因此三文鱼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估。公司相关业绩数据将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2021
年5月28日、2021年5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邮件、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和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继在境内和境外爆发,三文鱼等海产品餐饮市场需求减弱,市场价格下跌,各国为应对疫情推出空运、陆运、海运管制措施导致运力下降、运费增加,公司三文鱼业务利润下滑,公司经营业绩仍处于亏损状态,2020年和2021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13亿元和-1.56亿元,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近期全球三文鱼市场价格大幅上升主要受短期内市场供需失衡影响,未来随着市场供给的增加三文鱼价格将恢复到正常水平,因此三文鱼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估。公司相关业绩数据将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
3、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92,000万元人民币(含),公司控股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含佳沃集团)发行股票数量的25%(含本数),不高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含佳沃集团)发行股票数量的45%(含本数)。佳沃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5、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318号),目前,公司正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认真地准备问询函回复工作。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