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拟选举汤捷先生、HE WEI 先生、吉琳女士(简历
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集团)提名,拟选举陈绍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陈绍鹏先生曾于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担任公司董事,而后公司
董事会换届离任,本次公司拟选举陈绍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是基于陈绍鹏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及其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离任期间,陈绍鹏先生未买卖公司股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拟选举王全喜先生、石慧女士、郭祥云女士(简历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全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石慧女士、郭祥云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已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若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届董事会将由四名非独立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1
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职,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特此公告。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
附件:
汤捷先生简历
汤捷,男,汉族,1974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研
究生,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MBA。2000 年至 2012 年 4 月,历任联想集团业务
代表、渠道经理、PC 产品经理、联想集团中华区销售部总经理、联想集团中国
区销售事业部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佳沃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裁;2013 年 8 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丰联酒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丰联酒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3 月至今,
任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汤捷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150,000 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绍鹏先生简历
陈绍鹏,男,汉族,1969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轻工
业学院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本科毕业,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轻工业部规划设计院计算中心系统管理员;1993 年 4
月至 2011 年 10 月,在联想集团历任销售经理、办事处经理、区域副总经理、区域总经理、助理总裁、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兼大中华区总裁、高级副总裁兼亚太
俄罗斯区总裁、高级副总裁兼新兴市场集团总裁;2011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
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2 年 5 月至今,任佳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陈绍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佳沃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董事长兼总裁。陈绍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HE WEI 先生简历
HE WEI,男,1975 年 3 月出生,加拿大国籍,研究生学历。历任澳大利亚
必能宝(Pitney Bowes)公司财务会计、加拿大电子商务委员会财务总监、戴姆勒-克莱斯勒(Daimler ChryslerInc.)加拿大总部财务总监、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事务总经理、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等职务,现任佳沃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HE WEI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
联关系,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佳沃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担任高级副总裁。HE WEI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吉琳女士简历
吉琳,女,汉族,1986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第二外
国语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士,清华大学研究生。2008 年 9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经理;2016
年 10 月至今,任佳沃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总监、副总裁;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6 月至今,任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吉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佳沃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副总裁。吉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全喜先生简历
王全喜,男,汉族,195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南开大学财务管理系教
授。历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讲师、副主任;南开大学国际企业管理系副教授、财务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南开大学财务管理系教授、系主任;南开大学华
燊助学基金秘书长;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院长助理;南开大学 EMBA 中心主任;南开大学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兼职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评审专家、天津市政府专家库专家、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特约研究员、天津管理学学会秘书长;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五一视界数字孪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职。
王全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全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慧女士简历
石慧,女,汉族,198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德
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和衍生品部助理经理、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一处主任科员、Avioq Incorporated(美国)法律顾问。
石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石慧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祥云女士简历
郭祥云,女,汉族,198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农业大学与希腊克
里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副教授。国际学术期刊《InformationProcessing in Agriculture》编辑部主任。主持和参加国家、省部级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多项,发表 SCI、EI 及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学术期刊 10 余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多项。郭祥云博士曾在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国
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联合培养博士,多次出访荷兰、德国、希腊、比利时、瑞士等进行合作研究,参与和承担国际合作项目。郭祥云博士是我国首位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屈冬玉先生竞选团队成员。
郭祥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郭祥云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