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98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保”)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兴源环保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已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额度。应中信银行要求,公司拟为兴源环保在中信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授信额度的 1.2 倍即 3,600 万元,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累计从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希望投资集团”)取得的借款 14.51 亿元将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陆续到
期。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向新希望投资集团申请将前述借
款 14.51 亿元全部展期至不晚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日期,具体展期时间以实际
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借款年利率参照公司及新希望投资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同期贷款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定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与本次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孙明非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伏俊敏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李雪、赵勇、路加、肖炜麟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