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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6 深市 兴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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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关于公司签署《流动性支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2

兴源环境:关于公司签署《流动性支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5

                兴 源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 司

      关于公司签署《流动性支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事项内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与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丰科技”)了《流动性支持协议》,约定财丰科技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5 亿元借款,年借款利率为 5.5%,借款期限为三年,自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及替换公司高息债务;同时,在该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提出额外资金需求,财丰科技同意通过授信、担保、信用债、市场化融资工具等方式,协调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新增流动性支持。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财丰科技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369,205,729 股股份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财丰科技行使。该委托生效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方。

    3、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流动性支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MAC6N4377P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金峰路南段 131 号 1706 室(自主申

报)

    法定代表人:林磊杰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 年 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财丰科技向公司提供借款,参照市场利率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年借款利率为 5.5%。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财丰科技签署的《流动性支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

    1、借款用途:乙方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及替换公司高息债务。

    2、借款金额:人民币 5 亿元。

    3、借款利率:年借款利率为 5.5%,自甲方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开始计
息,并于偿还本金时一并支付全部利息。


    4、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三年,自甲方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乙方有权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按照实际发生的借款期限计算借款利息。

    (二)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甲方与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

    (2)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进一步流动性支持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出额外资金需求,甲方原则同意通过授信、担保、信用债、市场化融资工具等方式,协调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新增流动性支持。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 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财丰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未发生
重大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
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盛子夏、李佳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盛子夏、李佳已按规定予以回避,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流动性支持协议》。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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