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0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
此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此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 年度,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5,521,038.6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804,346,968.91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 1,379,869,141.90 元。
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因此,
2020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出具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公司董事长年薪为 80 万元,由公司按照规
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其他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薪酬。公司外部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薪酬,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销。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 15 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按照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根据市场薪酬的变化情况,为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进行调整,2021 年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薪酬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员工绩效管理制度》等制度执行,由公司按照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此议案董事薪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04,346,968.91 元,实收股本为 1,564,431,057.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兴源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兴源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了《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 10,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融资构成关联交易。应民生银行要求,公司为环保设备在民生银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壹年(含)。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杨芳、方强、盛子夏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杨芳、方强、盛子夏、王宇航、李丹、路加、赵勇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