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8-059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 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立武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5,242,5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8%。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进行投票
的股东共 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3,148,8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5.78%;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93,6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4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7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4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7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4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7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4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7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4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7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4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7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4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7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4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7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4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7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4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7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4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7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张阳、肖佳佳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