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经纬中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4号)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补充、修订和完善的内容如下:
1、在报告书“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和“第三节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中补充披露了本次
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在报告书“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中删除了“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在报告书“第二节重大风险提示”和“第十三节风险因素”之“一、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删除了“审批风险”。
4、在报告书“第十六节相关中介机构情况”更新了独立财务顾问的地址。
修订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