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18-044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
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钟女士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本公司股份41,5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30%)的股东张钟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含)3,3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实施情况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张钟女士因自身资金需要,预计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含)3,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18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8月10日,公司收到张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张钟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于2018年8月9日届满,自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8月9日期间,未实施公司股份减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3、张钟女士在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仍持有公司股份41,525,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0%。
二、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告知函》内容,张钟女士因自身资金需要,预计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含)3,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1,525,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0%,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不超过(含)3,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钟女士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钟女士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东张钟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张钟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张钟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督促张钟女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张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