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18-03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钟女士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张钟女士因自身资金需要,预计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含)3,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2018年6月25日,公司收到张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6月25日,张钟女士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钟女士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情况
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1,525,000 12.3037
张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525,000 12.30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张钟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张钟女士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张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