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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18-028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通光集团有限公司、张忠先生、江勇卫先生须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联股东张忠先生须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18年第一期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6、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3点30分开始,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海门市海门镇渤海路1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28,809,36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7.7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28,73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7.77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1,6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1,6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2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1,6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794,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4%;反对

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693%;反对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794,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4%;反对

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693%;反对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794,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4%;反对

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693%;反对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794,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4%;反对

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693%;反对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786,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9062%;反对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794,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4%;反对

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693%;反对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张强先生实际控制的通光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86,250,000 股。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董事江勇卫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分别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93,500股、496,2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54,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693%;反对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786,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9062%;反对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786,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9062%;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93,5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392,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9062%;反对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对2016年度、2017年度计提奖励基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786,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