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3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11,035,9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2%,最高成交价为 7.85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7.1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2,528,297.33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9 月 23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 129,884,456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2,471,114 股)。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以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