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先生计划自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0%)。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强、李明卫四位股东为同胞兄弟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四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5,731,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3%,具体持股明细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占明 134,601,092 14.71
李占强 65,488,400 7.16
李明强 62,341,600 6.81
李明卫 23,300,000 2.55
合计 285,731,092 31.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李占明;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4、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4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及非公开发行持有的股份。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强、李明卫四位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所作的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同时作为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强、李明卫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2014年9月16日,公司上市已满36个月,公司四位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限售股于2014年9月17日起已正式解除限售。
2、李占明先生参与非公开发行认购时承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2015年7月13日)起三十六个月不得转让。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四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该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李占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