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传热 公告编号:2013-031
关于与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乙方”)2013 年 4 月 2 日与中
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购框架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或“本协议”)。公司董事会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为公司与甲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本协议只是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对
于 具 体 项 目 , 双 方 将 另 行 签 订 相 关 协 议 ( 合 同 ), 签订时间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对相关协议(合同)签订进展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3、协议有效期:协 议 有 效 期 五 年 ,到 期 后 双 方 可 协 商 续 约 或 延 长 合 作 期 。
4、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协议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甲方情况: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主要从事
炼油化工领域的工程设计、科研开发和工程总承包,是国内能源化工领域集技术专
利商与工程承包商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拥有中国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为国家首批
业务涵盖 21 个行业的工程咨询企业之一,拥有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监理、
工程咨询和环境影响评价等甲级资格证书。
2、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双方将就共同关心的换热工程和工程技术,开展联合研究开
发和技术攻关,成果和利益共享,并积极推广成熟技术、成熟产品和共同开发技术
在工业装置中的应用。
(二)合作内容:双方合作内容可分为双方合作开发技术和推广应用成熟技术。
1、双方合作开发的技术,包括中石化总部立项的特定科技攻关项目,以及双方
为了解决相关换热过程和工程技术问题而开展的合作研发攻关等。对合作的重大技
术攻关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装置新建、改扩建项目,双方将从立项开始
成立联合协调组,组织协调专家、技术人员积极参与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按时、保
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对于成熟或已完成的开发技术,乙方将积极与甲方进行交流、介绍,甲乙双
方联合进行推介。业主选择乙方作为设备供应商时,乙方向业主优先推荐选择甲方
作为工程设计或工程承包。甲方在承揽项目时,优先选择或推荐乙方开发的或双方
合作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各个阶段技术支持和必要的技
术服务。
(三)保密责任:未经所有方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各方披露
的以及本协议开发所形成的有专门注明保密字样的科技成果、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
等。双方在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时,对方应及时书面签收,并进
行登记或备案。如有违约发生,违约方承担相应因泄密、失密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
任。保密期限为在协议期内及协议终止十五年内。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该协议属框架性协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从长期看,通过该协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也有利于
公司在石化、新型煤化工等行业的市场拓展,尤其在同样的条件下,优先进入中国
石油化工集团及其下属所有企业,必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