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3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3 月 4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蔡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经公司董事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组成委员 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
编码 (召集人)
2.1 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委 蔡彤、张军、饶 张军 同意 9 票;反对
员的议案 艳超 0 票;弃权 0 票。
2.2 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 蔡彤、饶艳超、 饶艳超 同意 9 票;反对
员的议案 严嘉 0 票;弃权 0 票。
2.3 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 蔡彤、饶艳超、 严嘉 同意 9 票;反对
员会委员的议案 严嘉 0 票;弃权 0 票。
2.4 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委 蔡彤、张军、严 蔡彤 同意 9 票;反对
员的议案 嘉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蔡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卓颖女士、毛海峰先生、马立凡先生、林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议案 表决结果
编码
4.1 关于聘请王卓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 关于聘请毛海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3 关于聘请马立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4 关于聘请林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爱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朱佩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5 万元(含税),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当月执行。
独立董事张军、严嘉、饶艳超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为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提升品牌知名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艾尔旺新能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经审议,同意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1、林志刚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76 年生,博士。历任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课题组长。现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资深研发总监。
截止目前,林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林志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爱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70 年生,硕士。历任上海沪江德勤会计事务所审计主管,英维斯楼宇系统亚太区财务总监,圣戈班高功能塑料亚太区财务总监,荟才环球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顾问,伟速达(中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现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王爱军先生持有公司 10,500 股股份。王爱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朱佩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汉族,1979 年生,硕士。
历任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总监。
截止目前,朱佩芳女士持有公司 1,925 股股份。朱佩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