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1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蔡彤先生、王卓颖女士、毛海峰先生、马立凡先生、刘伟先生和李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张军先生、严嘉先生和饶艳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彤先生,中国香港籍,男,汉族,1970 年生,硕士。历任广东省石油化学工业总公司科员,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科长,上海荣恒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雅本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蔡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4,376,051 股股份,通过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85,241,284 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汪新芽为配偶关系。除此之外蔡彤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蔡彤先生于 2020 年 3 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于 2020
年 9 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蔡彤先生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对于公司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杜绝违规事件的再次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公司对前次信披违规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学习,明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性,确保各部门信息沟通顺畅和及时汇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公司聘请蔡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2、王卓颖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汉族,1976 年生,硕
士。历任东方国际集团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外销员,上海子能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现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雅本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王卓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710,110 股股份,通过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3,399,896 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卓颖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卓颖女士于 2020 年 3 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于 2020
年 9 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王卓颖女士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历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的产品销售、市场拓展、信息披露等事务,对于公司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杜绝违规事件的再次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公司对前次信披违规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学习,明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性,确保各部门信息沟通顺畅和及时汇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公司聘请王卓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3、毛海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75 年生,本
科。历任永信药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QA 经理,苏州天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雅本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毛海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043,700 股股份,通过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5,375,875 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毛海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马立凡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74 年生,硕
士。历任东方国际集团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外销员,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现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雅本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马立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24,450 股股份,通过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4,129,380 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马立凡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刘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73 年生,本科。历任江都市规划设计院公司供应科,江都市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龙腾坤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目前,刘伟先生通过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5,045,479股股份。刘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李航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81 年生,博士。
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助理研究员、上海芯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际市场部总监,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琢磨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李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8,650 股股份,通过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2,853,143 股股份。李航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63 年生,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严嘉先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1 年生,
博士。现任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严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严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饶艳超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汉族,1973 年生,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饶艳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饶艳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