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1-038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 67 弄 4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交易时间接受网络投票,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使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接受网络投
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28,872,153 股,占雅本化学股份总数的 23.758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28,752,7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7465%;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119,4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2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819,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007%;反对 52,42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819,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007%;反对 52,42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819,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007%;反对 52,42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820,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5%;反对 51,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9381%;反对 51,42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06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819,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007%;反对 52,42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819,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07%;反对52,428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备查文件
1、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