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7 号”的核准,公司共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股,共计募集人民币 238,399,992.96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5,617,175.5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2,782,817.39 元(包括财务顾问费人民币 200,000.22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7,175,79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15,607,025.39 元。发行费用中涉及进项税额 45,283.02 元,调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283.02 元。
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14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32,782,817.39 元(包括支付
的财务顾问费 200,000.22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人民币 0 元;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216,462,817.39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20,0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 元。
(二)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23.1796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1 号”的核准,公司共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231,796 股,共计募集人民币 867,109,999.04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19,496,012.1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7,613,986.89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05,231,79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42,382,190.89 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90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642,804,004.91 元(含
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人民币 19,496,012.15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4,727,408.59 元(含其他发行费人民币 1,537,735.86 元);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93,469,322.83(含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4,305,994.13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 86,815,974.65 元,两者差异系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且尚未到期赎回的保本理财产品 70,000,000.00 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元,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 10,082,665.75 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427,314.77 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2016 年 7 月 16
日经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根据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专户(此
账户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并按上述规定,做好募集资金
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
目已结束,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专户已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销户。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非公开发现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其他发行费用后净额为
232,782,817.39 元(扣除向王博、樊刚 2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募集股款 78,400,000.20 元后,汇
入资金专户的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 154,382,817.19 元)。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已用于支付购买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现金对价 81,600,000.00 元,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72,582,816.97 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财务顾问费 200,000.22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2,782,817.39 元,累计利息收入 89,687.95 元,
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2,884.1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23.1796 万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该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尚在使用中。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其他发行费用后净额
为 847,613,986.89 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中已用于置换项目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74,727,408.59 元(含其他发行费
1,537,735.86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2,804,004.91 元(含
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 19,496,012.15 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尚未到期赎回的保本理财产品 70,000,000.00 元,累计投资收益 10,082,665.75 元,累计利息收入 2,464,559.25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37,244.48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86,815,974.65 元。
3、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东方花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港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已经遵照履行。
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30068226761 154,999,992.76 本期销户
公司太仓港区支行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将公司向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
上实上投领华投资基金 5 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 159,999,992.76 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费人民币 4,799,999.78 元,财务顾问费人民币 200,000.22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54,999,992.76 元汇入雅本化学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港区支行。
专项报告 第3页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 154,382,817.19 元存在差额 617,175.57 元,
差异原因为①发行费用中有 817,175.79 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②中介机构财务顾问费人民币 200,000.22 元已予以支付。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23.1796 万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1907417810507 850,128,866.96 活期存款
司太仓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527471009365 60,000,000.00 活期存款
司太仓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535601040009275 52,718,866.96 活期存款
限公司太仓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1902322110307 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