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2-032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董事翁鹏斌先生、董事李鸿庆先生、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副总经理张雨先生、副总经理
郭志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71,054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14%)。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收到董事李鸿庆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
股票的告知函》,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所涉股东在可减持期间实施减持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公
(元/股) (股) 司总股本比例
李鸿庆 不超过 10,875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3.8 55.00 10,500 0.0046%
合计 - - - 10,500 0.0046%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主要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3,500 0.0192% 33,000 0.0146%
李鸿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75 0.0048% 375 0.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625 0.0144% 32,625 0.0144%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他股东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李鸿庆先生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李鸿庆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 李鸿庆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所涉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际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李鸿庆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