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1-014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2,568,134.76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985,350.4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998,535.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36,556,953.31元,扣除本年度内对股东的分配利润人民币20,194,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96,932,553.0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558,018,354.70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的经营计划和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655.930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2.796535万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
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