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编号:2018-049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8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1,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2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7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044 李水波
2 07*****043 申安韵
3 07*****045 李柏元
4 07*****046 李柏桦
5 08*****290 NEWPROSPECTINTERNATIONALLTD.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
咨询联系人:郭红飞、朱孟勇
咨询电话:0512—57871991
传真电话:0512—5787147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