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条文 内容 条文 内容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第一条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第一条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
(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程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
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第十二条 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 第十二条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继续保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持行业领先地位,实现股东权 必要条件。
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并创
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一)项、第(二)项、第(四)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之一: 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易方式; (一)项、第(二)项、第(四)
(二)要约方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之一:
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方式;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条文 内容 条文 内容
(三)项、第(五)项、第(六) (二)要约方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式。
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 (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 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属于第
第二十五条 10 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属于 第二十六条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因上述原因需要注销公司股份
注销。因上述原因需要注销公 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
司股份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登 理变更登记手续。
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 第(五)项、第(六)项收购本
项、第(五)项、第(六)项 公司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计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 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 当在回购完成之日起三年内转
之十,并应当在回购完成之日 让或者注销。
起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
在《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 《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范围
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内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条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第四十一条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投资计划; 资计划;
…… ……
(十二)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 (十二)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条文 内容 条文 内容
…… ……
(十六) 审议本章程第四十二 (十六) 审议本章程第四十三条
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七)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十七)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金用途事项; 用途事项;
(十八)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十九)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工持股计划;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十九)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需经董事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
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担保事项 或股东大会批准。担保事项属于
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