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03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高管刘胜利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胜利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份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扣除已回购
姓名 区间 来源 区间(元/股) (万股) 股份后总股
本的比例(%)
刘胜利 竞价交易 2021.08.26 股权激励股 5.1 0.95 0.0008%
份
合计 0.95 0.0008%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姓名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刘胜利 合计持有股 3.79 0.003 2.84 0.002
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姓名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其中:无限售 0.95 0.001 0 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84 0.002 2.84 0.002
股份
三、其它事项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刘胜利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