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9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科技”)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与河南省沃达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达丰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特电气”)25%股权转让给沃达丰投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0,021,361.00 元(大写:伍仟零贰万壹仟叁佰陆拾壹圆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天科技持有万特电气的股权由 52.5%变更为 27.5%,万特电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总经理办公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次股份转让涉及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省沃达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54204777A
成立日期:2010 年 3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汪宪传
注册资本:600 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汪宪传 300 50%
2 朱玲玲 300 50%
合计 600 100%
3、公司与沃达丰投资及上述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7167436007
住所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杨街 38 号
法定代表人 费占军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26.67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7 月 26 日
智能设备、新能源设备、交通设备、实训设备、充电设备、
经营范围 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力设备、自动化设备、电力及
电子附属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
销售、安装及维护等。
2、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万特电气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 31,638,074 52.5 16,571,399 27.5
公司
2 柴书峰 3,761,760 6.24 3,761,760 6.24
3 河南省沃达丰投资 3,574,964 5.93 18,641,639 30.93
有限公司
4 郜军 3,230,000 5.36 3,230,000 5.36
5 其他股东合计 18,061,902 29.97 18,061,902 29.97
合计 60,266,700 100 60,266,700 100
3、财务状况
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元) 169,942,084.37 183,534,966.86
负债总额(元) 32,522,579.43 46,955,115.16
所有者权益合计(元) 137,419,504.94 136,579,851.70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营业收入(元) 55,236,441.28 96,939,398.80
净利润(元) 11,474,953.24 20,366,424.46
注:2019年财务数据为已经审计数据,2020年1-9月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转让方:新天科技
受让方:沃达丰投资
2、转让价格
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转让方将其持有万特电气的 15,066,675 股(占万特电
气股份总数的 25%)转让给受让方,标的股份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50,021,361.00元(大写:伍仟零贰万壹仟叁佰陆拾壹圆整)。
3、付款方式及股权交割
受让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 20 个日历日内,将股权转让款项的 100%支付
给转让方。转让方保证在收到股权转让款项后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转让方式将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4、法定代表人
股权转让款完成后,受让方可委派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转让方保证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5、利润分享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万特电气截止至本协议签署日前留存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新老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将有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集中人力及资金加大向公司核心业务板块的投入,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需要,本次资产出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万特电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万特电气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况,亦不存在万特电气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