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11月6日向特定22名认购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6,770,57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3元。截至2020年11月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79.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120.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15号《验资报告》验证。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3年2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ZC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2020年到位的募集资金,2020年度已使用金额25,348.10万元,2021年度已使用9,583.58万元,2022年度已使用28,816.79万元,合计已使用63,748.47万元。
本公司2020年到位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6,759.2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36,964.57万元。
(2)2023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偿还银行贷款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222.96万元。
(3)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6,604.6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17,924.80万元。
本公司2023年到位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24,481.0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24,481.07万元。
(2)2023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835.4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835.47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4,428.8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5,530.9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管理制度于2023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本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共5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太平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本公司、天津太平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活期)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208001040223966 募集资金专户 66,808,900.25
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15720129300666558 募集资金专户 374,813.59
限公司姜堰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2901641078 募集资金专户 1,171,226.8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7080078801688888888 募集资金专户 17,802,147.15
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中国银河证券泰州青 212700010282 现金资产 2,855.00
年南路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050176643609888188 募集资金专户 48,026,071.60
限公司姜堰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03060100100065449 募集资金专户 183,397.69
司泰州姜堰支行
合 计 134,369,412.11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以及利息收入40,394,036.20元,已
扣除手续费70,599.46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定期)45,000 万元存放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因江苏省全省土地规划调整影响,本项目用地所涉地块征收方案需上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导致审批周期较长,从而是的本项目用地的取得较原计划延后。2022年5月,本公司已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了本项目用地。2022年6月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目前本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
2020年募集的资金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实际投资与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最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公司优先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及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因此偿还银行贷款由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24,000.00万元变更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2,320.74万元,目前实际投资金额22,222.96万元。
2023年募集的资金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实际投资与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最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公司优先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因此偿还银行贷款由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24,000.00万元变更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2,812.74万元,目前实际投资金额22,835.47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为使用利息收入偿还银行贷款)。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048.85万元。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048.8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110ZC09995号《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明确发表同意及无异议意见。
截止2023年3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1,786.73万元。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1,786.7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1632号《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明确发表同意及无异议意见。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13,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银河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12,000.00万元银河水星6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GS0621产品,购买日为2022年9月8日,到期日为2023年9月6日;
2)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