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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30

精锻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8          股票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8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80元/股(含17.8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码:2020-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2020年3月24日,公司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25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

履 行 了 回 购 进 展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实施进展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9月28日。截至2020年9月28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9,267,2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9%,最高成交价为17.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2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915.37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回购数量等情况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9,267,2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9%。

    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总
股本没有变化,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320,467        6.99%      37,587,694        9.2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6,679,533        93.01%    367,412,306        90.72%

三、总股本                  405,000,000      100.00%    405,000,000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的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3月2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122,203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780,55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上述回购股份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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