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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57 深市 开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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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山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开山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
      提供 1,000 万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为其
      提供过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借款行”)申请 1,000 万美元借
款,借款期限为一年。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和借款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为被担保人与借款行签订的《出口发票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 1,000 万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5 日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临港新城重装备产业区飞渡路 851 号 4 幢 2 层

  法定代表人:刘广园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膨胀发电机、膨胀机、煤层气压缩机、工艺气体压缩机、天然气增压机、螺杆鼓风机、螺杆真空泵及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机电设备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制冷、空调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机械科技和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 2020 年度及 2021 年上半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2020 年度:资产总额 46,547.31 万元,负债总额 35,369.36 万元,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035.11万元,净资产额11,177.95万元,
营业收入 26,353.95 万元,净利润 6,436.07 万元,资产负债率 76%。

  2、2021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53,637.20 万元,负债总额 39,451.57 万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38,956.84 万元,净资产额 14,185.63
万元,营业收入 9,729.62 万元,净利润 3,007.68 万元,资产负债率 74%。

  注:2020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 年上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 1,000 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1,000 万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且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被担保人担保余额 1,000 万美元(含本次新增),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

  除上述事项外,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孙公司 SMGP 公司向银团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印尼控股孙公司 PT SorikMarapi Geothermal Power(以下简称“SMGP
公司”)因投资建设 240MW 地热发电项目需要,拟向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组建的银团(以下简称“银团”)申请不超过 1 亿美元和 9.6 亿元人民币境外投资银团贷款(境外投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10 年,贷款综合成本不超过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

  公司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控股”)为支持开山股份战略转型,愿为本次境外投资银团贷款提供股票质押担保。

  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SMGP 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所开发的印尼地热市场前景乐观,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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