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 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气体压缩机业务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与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信汇峡”或“买方”)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HX/HT-SB-2017-037),合同总价6201万元。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之日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至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二个月或货到后十八个月。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合同款项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款项回收较慢的风险。
(3)本合同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该合同生效和实施后将对公司明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介绍
(一)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物及数量:汽轮机驱动压缩机(1台套)、电机驱动压缩机(4台套)。
合同金额:6201万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8日
5、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
6、新疆信汇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交易价格:6201万元。
2、合同交货时间:2018年5月8日前
3、合同付款方式:
卖方开具 10%的银行履约保函,合同生效后,收款按照:30%预付款+30%进
度款+20%提货款+10%验收合格款+10%质保金。
4、质量保证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后运行不少于十二个月或货到现场十八个月。
5、合同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对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与违约责任、不可抗力、
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1、合同金额6201万元,达到去年同类业务收入100%以上,占公司全年营
业收入3.59%。该合同的签署市场影响较大,对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总额具有积极影响。
2、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六、备查文件
合同正本:《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HX/HT-SB-2017-037)。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