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
事长应光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4 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顾国强先生、赵艳春先生、江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83.81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270.01 万元。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538,672.82 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32,596.97 万元,公司不满足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公司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3 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独立董事顾国强先生、赵艳春
先生、江峰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了《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度董事薪酬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七、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每季度发放一次,除此之外不在公司领取其他报酬。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5 万元/年(税前),每季度发放一次,除此之外不在公司领取其他报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鉴于所有委员均为关联委员,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鉴于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4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七、 3、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委员罗达益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应光捷先生、罗华列
先生、邓国胤先生、罗达益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应光捷先生、罗华列先
生、罗达益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各下属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融资额度,上述融资额度及期限最终以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上述融资额度发生期间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确定,在融资额度内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注册地址因区域规划调整,地名重新规划,导致注册地址更名,但实际地址未发生变化。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注册地址由“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周江村上棚28号”变更为“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周江村上棚81号”。
鉴于上述注册地址变更情况,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
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周江村上棚 28 号 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周江村上棚 81 号
邮政编码:337004 邮政编码:337004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