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对外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一)解除对外投资协议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鉴于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三四”)未按协议履约,且一二三四拥有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会影响公司后续再融资,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与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莲兴旺”)、一二三四、深圳市宏宇大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宇大成”)、龙震签署《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鹏莲兴旺、一二三四作为共同还款人分三期返还公司已支付的投资款55,000万元和承担资金占用费5,113.95万元(暂计算至2022年4月26日,最终计算至清偿日止),其中:第一期款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本金5,8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第二期款项在2022年12月30日偿还本金27,2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第三期款项在2023年3月31日偿还本金22,0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宏宇大成、龙震自愿对鹏莲兴旺、一二三四在上述解除协议项下含付款义务在内的全部义务及违约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一二三四已向公司返还全部第一期投资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返还第二期款项本金140万元,剩余投资款本金49,06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待返还。
(二)解除对外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对外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障各方权益,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与鹏莲兴旺、一二三四、龙震、宏宇大成、深圳恒大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成”)签署《<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鹏莲兴旺及一二三四可延期履行《解除协议》项下约定的第二期及第三期剩余款项的还款义务,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龙震、宏宇大成及恒大成对鹏莲兴旺、一二三四的付款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恒大成股东李俊华将其持有恒大成70%股权质押于星星科技名下为星星科技债权的实现提供股权质押担保,鹏莲兴旺股东李俊华、龙震分别将其持有鹏莲兴旺51%、49%股权质押于星星科技名下为星星科技债权的实现提供股权质押担保;鹏莲兴旺及一二三四应在2023年4月24日前向公司返还人民币200万元的投资款本金;如一二三四受银行融资内部审批时间因素影响或引入投资方或寻求第三方收购债权流程因素影响,导致星星科技与一二三四及/或第三方未在2023年6月30日前就部分或全部投资款本金偿还签订债权收购协议或还款协议,经鹏莲兴旺及一二三四书面申请,并提供事项进展的实质性证明文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展期时间,每次展期最多一个月,最迟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对外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截至2023年6月30日,恒大成已就其70%股权、鹏莲兴旺已就其100%股权质押于星星科技名下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一二三四已向公司返还第二期投资款本金200万元,但第二期剩余投资款及第三期投资款本金合计48,86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尚未返还。一二三四受银行融资内部审批时间因素影响及引入第三方收购债权进度影响,未在2023年6月30日前就部分或全部投资款本金偿还签订债权收购协议或还款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鹏莲兴旺及一二三四向公司提交了书面展期申请,但未能提供取得实质性进展的证明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对外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进展情况
经过多轮商谈,截至目前,公司与一二三四及鹏莲兴旺并未就具体方案达成一致,审慎评估后,公司决定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投资款本金48,86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尚未归还,该笔款项存在无法全额追回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货币资金充足,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流动性造成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