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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ST星星: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鉴于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三四”)未能正常履约,且一二三四拥有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会影响公司后续再融资,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与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莲兴旺”)、一二三四、深圳市宏宇大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宇大成”)、龙震签署《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鹏莲兴旺、一二三四作为共同还款人分三期返还公司已支付的投资款55,000万元和承担资金占用费5,113.95万元(暂计算至2022年4月26日,最终计算至清偿日止),其中:第一期款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本金5,8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第二期款项在2022年12月30日偿还本金27,2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第三期款项在2023年3月31日偿还本金22,0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宏宇大成、龙震自愿对鹏莲兴旺、一二三四在上述解除协议项下含付款义务在内的全部义务及违约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一二三四返还的第一期款项本金5,80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539.29万元和第二期款项投资款本金140万元,第二期剩余投资款本金27,060万元和相应资金占用费未收到。2023年1月13日,公司分别与深圳恒大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成”)及恒大成控股股东李俊华签署了《保证合同》及《质押合同》,恒大成自愿为《解除协议》项下鹏莲兴旺与一二三四已到期未履行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李俊华自愿以其持有恒大成70%的股权为《解除协议》债务人鹏莲兴旺与一二三四已到期未履行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同时,为防范鹏莲兴旺、一二三四不能履约还款的风险,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一二三四资产进行梳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4日及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004、2023-0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二期剩余投资款本金27,06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第三期投资款本金22,00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合计投资款本金49,06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4,574.66万元(暂计算至2022年4月26日,最终计算至清偿日止)均逾期。
    二、进展情况

    (一)一二三四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为防范鹏莲兴旺、一二三四不能履约还款的风险,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一二三四资产进行梳理。2023年4月3日,深圳市中诚达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诚达资证字[2023]第0003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一二三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人员综合考虑,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测算更贴近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其评估结果能更好地服务评估目的,故本次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如下: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一二三四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49,147.30万元,评估价值为268,766.55万元,增值额为119,619.25万元,增值率为80.20%;总负债账面价值68,573.52万元,评估价值为68,573.52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0,573.78万元,评估价值为200,193.03万元,增值额为119,619.25万元,增值率为148.46%。

    (二)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为妥善解决投资款返还事宜,公司与一二三四、鹏莲兴旺及相关当事人多次协商沟通,目前双方正在积极推进解决方案,公司会竭尽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要求一二三四、鹏莲兴旺补充提供新的增信措施,双方目前正在就新增增信措施谈判沟通中。


    2、公司要求一二三四、鹏莲兴旺提供明确的还款计划,但目前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仔宏柏厂城市更新项目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双方正在就还款计划谈判沟通中。

    3、若双方就解决方案未达成一致,公司将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向相关主体追讨已到期未履行债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相关主体未能在律师函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保全措施、查封相关主体名下的财产、提起诉讼。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市中诚达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目前判断对已支付的一二三四投资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与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对该项计提金额无重大差异,公司将进一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进行沟通,目前沟通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货币资金充足,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一二三四投资款返还逾期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二三四未返还的投资款本金49,06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4,574.66万元(暂计算至2022年4月26日,最终计算至清偿日止)已全部逾期,该笔款项存在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中诚达资证字[2023]第0003号】。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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