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孙公司破产清算基本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孙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3)及《关于孙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5),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玻璃”)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担任星星玻璃管理人,并定于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孙公司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向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报请提级管辖(2021)赣0313破6号星星玻璃破产清算一案,萍乡中院裁定星星玻璃破产清算一案由萍乡中院审理。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孙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星星玻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召开,会议表决通过《选举及授权债权人委员会的方案》《债权人委员会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债权人会议书面表决办法》《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孙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星星玻璃管理人送达的《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书面)会议参会通知》【(2022)鸿破管字第1号】,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为提高破产管理工作效率,减轻各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参会成本,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经报告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将于2023年4月7日,通过书面会议的形式召开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内容为:
一、债权人审阅《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第二期)》;
二、债权人审阅《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及《破产财产清偿明细表》。
管理人将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3日内,以书面邮寄形式向各债权人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材料,请您准时参加书面会议。”
三、风险提示
星星玻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星星玻璃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书面)会议参会通知》【(2022)鸿破管字第1号】。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