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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5

ST星星: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3-001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鉴于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三四”)未能正常履约,且一二三四拥有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会影响公司后续再融资,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莲兴旺”)、一二三四、深圳市宏宇大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宇大成”)、龙震签署《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鹏莲兴旺、一二三四作为共同还款人分三期返还公司已支付的投资款55,000万元和承担资金占用费5,113.95万元(暂计算至2022年4月26日,最终计算至清偿日止),其中:第一期款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本金5,8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第二期款项在2022年12月30日偿还本金27,2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第三期款项在2023年3月31日偿还本金22,0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宏宇大成、龙震自愿对鹏莲兴旺、一二三四在上述解除协议项下含付款义务在内的全部义务及违约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解除协议》款项支付情况

    根据《解除协议》的约定,鹏莲兴旺、一二三四作为共同还款人分三期返还公司已支付的投资款55,000万元和承担资金占用费5,113.95万元(暂计算至2022年4月26日,最终计算至清偿日止),其中:第一期款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本金5,800万
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第二期款项在2022年12月30日偿还本金27,2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第三期款项在2023年3月31日偿还本金22,0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一二三四返还的第一期款项本金5,80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539.29万元和第二期款项投资款本金140万元,第二期剩余投资款本金27,060万元和相应资金占用费2,529.08万元(暂计算至2022年4月26日,最终计算至清偿日止)尚未收到。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自《解除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一直积极与鹏莲兴旺、一二三四协调沟通,商议解决措施,目前一二三四申报的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仔宏柏厂城市更新项目被列入宝安区“工改工”重点示范项目、完成了专项规划审批、洽谈引入多家龙头定制企业、积极推进银行融资合作等重大事项,但因受疫情持续严重等客观因素影响,项目审批、银行贷款审批等各项工作均有滞后,导致鹏莲兴旺及一二三四后续还款计划不能如期完成。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已经向一二三四、鹏莲兴旺及相关当事人发出了催款函。

    2、公司要求一二三四、鹏莲兴旺补充提供新的增信措施,一二三四拟增加深圳恒大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成”,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大成总资产97,210.22万元,总负债44,702.74万元,净资产52,507.48万元)为鹏莲兴旺、一二三四在《解除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及违约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同时,恒大成的控股股东李俊华将其持有恒大成70%股权质押于公司名下,为公司债权的实现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3、公司将持续督促一二三四、鹏莲兴旺尽快履行《解除协议》的约定,加快推进解决方案的落地实施。

    4、公司将根据《解除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对一二三四、鹏莲兴旺及时采取必要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司法诉讼等法律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对公司的侵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5、根据《解除协议》的约定,若一二三四、鹏莲兴旺无法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要求宏宇大成、龙震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货币资金充足,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尚未收到的返还款项,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流动性造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二三四、鹏莲兴旺尚未按《解除协议》约定支付第二期剩余投资款本金27,06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第三期投资款本金22,0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也存在未按期履约的风险,且存在可能无法全额收回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与一二三四、鹏莲兴旺及相关当事人正在积极沟通中,力争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维护公司权益不受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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