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133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
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9月16日,萍乡中院作出(2022)赣03破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0.1.7条的规定,公司目前正处于提供补充材料阶段,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8月24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星星科技”变更为“*ST星星”,股票代码仍为“3002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9)。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年5月25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作出(2021)赣0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26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二、公司申请撤销规范类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年9月13日,管理人向萍乡中院提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2年9月16日,萍乡中院作出(2022)赣03破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委托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8月24日被深交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并于2022年4月27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0.1.7条的规定,公司目前正处于提供补充材料阶段,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