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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56 深市 *ST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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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关于《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履行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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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103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8 月 19 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
技”)管理人及公司与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集团”)、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科技”)签署《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剩余 44,000 万元股票对价款的支付时间变更为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审查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
补充协议>及<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的公告》。

    2022年8月24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送达的《关于取得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及重整投资款项支付完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情况

    2022年8月23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52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立马集团收购星星科技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立马集团及星星科技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二、重整投资款项支付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4日,立马集团及其指定主体立马科技已足额支付45,000万元股票对价款。至此,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人民币70,500万元。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8月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取得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及重整投资款项支付完毕的通知》;
  2、《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529号);

  3、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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