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094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孙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公司孙公司萍乡星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星珠”)管理人定于2022年8月5日下午13时30分在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综合楼二楼大审判庭召开萍乡星珠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公司于2022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孙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萍乡星珠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萍乡中院按时召开,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8月7日17:00前完成线上表决,逾期未表决的债权人视为“反对”表决事项。
2022年8月8日,公司收到萍乡星珠管理人发来的《萍乡星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说明》,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及债权人代理人232家,其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共215家,占全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95.56%。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普通债权组对《萍乡星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普通债权人共215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56,732,433.77元。其中出席会议并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210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97.67%,超过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半数;该210家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52,109,274.33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1.28%,超过本组债权总额
的三分之二。
因此,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萍乡星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二、风险提示
萍乡星珠重整计划尚需法院裁定批准,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萍乡星珠将被宣告破产。公司将持续关注萍乡星珠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萍乡星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