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075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分别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及《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裁定受理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并定于2022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萍乡中院综合楼二楼大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2年7月1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提示:因疫情防控、安检以及签到等程序原因,现场参会人员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
二、会议形式及地点
本次会议将通过现场及网络形式同步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二楼大审判庭(地址: 江西
省萍乡市金陵西路 29 号)
网络会议将通过“工行融 e 联-破产清算与重整管理系统” (现更名升级为“小
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选择通过网络形式参与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通过网站
“https://bankruptcy.fahuidata.com:1443/client/creditor/pc/c/” 或微信小程序“破产清算系统”(现更名升级为“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参加会议。
管理人在网络系统确认债权人主体资格后,债权人方可参加本次会议。
请各位债权人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 10 时至 18 时期间登陆上述系统进行会议系
统测试。未能成功进入会议系统的债权人可于工作时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9925214509
联系电话:17077140733
三、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已依法申报债权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星星科技债权人、管理人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星星科技代表、星星科技职工代表。
列席人员:其他特邀嘉宾(若有)。
四、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并由债权人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表》进行核查;
3、管理人作《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务情况的报告》;
4、管理人作《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说明》;
5、管理人作《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务人财产状况的报告》;
6、债权人会议审议及表决《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表决方式
管理人将通过“工行融e联-破产清算与重整管理系统”(现更名升级为“小火鸟
智慧破产平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一并送达给债权人;现场参会债权人也可在会议现场另行领取表决票。
债权人原则上应通过“工行融e联-破产清算与重整管理系统”(现更名升级为“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线上表决,现场参会债权人也可选择在会议当天现场将表决票提交给管理人的方式进行表决。
六、特别提示
对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表》(以下简称“《预重整一债会债权表》”)中第一部分列明的“已完成审查的债权”,已经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其效力将带入重整程序,不列入本次会议重复审查。已按照《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书面核查债权和书面表决的提案》的规定经债权人及债务人书面核查无异议的债权,亦不列入本次会议进行重复审查。
七、参会注意事项
1、根据安保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否则将无法参会。
2、管理人工作人员将在萍乡中院入口处设置报到处,等候、指引债权人前往会场。
3、出席人员未按会场要求签到,或未提交真实、充分的参会人员资格证明,或债权人对代理人授权不明确的,管理人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或者视为其未出席,其现场所填表决票无效。为确保会议平稳有序进行和统计表决准确,会议正式开始后,管理人可不再接受迟到债权人签到、入场。
八、风险提示
1、本次会议尚未召开,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8月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九、备查文件
1、《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